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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沈关公告字[2009]011号  
2009-05-25

中华人民共和国沈阳海关

公 告

            沈关公告字[2009]011号

我关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(二)项的规定,收缴了下列货物(物品、违法所得、走私运输工具、特制设备),并已依法制发了收缴清单(沈关缉缴字〔2009〕007号)。现根据该《条例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对收缴清单予以公告。

序号

名称

规格

数量和重量

备注

1

麝香腺囊

八个半



附件:《海关收缴清单》(沈关缉缴字[2009]007号)

二○○九年五月二十五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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