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华人民共和国沈阳海关
公 告
沈关公告字[2006]024号
抚顺东旺食品有限公司:
我关于2006年10月11日作出了沈关缉告字[2006]065号行政处罚告知单,拟决定对你公司的二项违规行为处以罚款共计人民币12000元。该行政处罚告知单正本已于2006年11月13日在我关公告栏内张贴,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即视为送达。
特此公告。
(印章)
二○○六年十一月十三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