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华人民共和国沈阳海关
公 告
贾琛: 沈关公告字[2006]031 号
我关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 项的规定,收缴了你从肯尼亚以空运方式进境的下列物品,并已依法制发了收缴清单(沈关缉缴[2006 ]011 号 )。现根据该《条例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对收缴清单予以公告。
序号
名 称
规格
数量或重量
备注
1
象牙制品
7件
26.17公斤
2
豹皮
3件
特此公告。
附件:《海关收缴清单》
(印章)
二○○七年一月五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