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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沈关公告字[2006]033号  
2007-09-28

中华人民共和国    海关

公 告

董丽丽                          沈关公告字[2006]033

我关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 项的规定,收缴了你从日本邮寄进境的EI667395920JP号包裹中的下列物品,并已依法制发了收缴清单(沈关缉缴[2006 ]005号 )。现根据该《条例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对收缴清单予以公告。

序号

名 称

规格

数量或重量

备注

1

手机

日本沃达峰

7

6部金色、

1部黑色

2

手机充电器

三星

4

 

特此公告。

附件:《海关收缴清单》

 

(印章)

  二○○七年一月五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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