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华人民共和国沈阳海关
公 告
沈关公告字[2007] 005号
沈阳天时服装有限公司 :
我关于2007年5月28日作出了沈关缉违字[2007]03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,决定对你公司加工贸易手册超期未核销的违规行为科处罚款70000元人民币。同时,我关作出了沈关缉责字[2007]012号责令办理海关手续通知书,责令你公司履行办理其他海关手续的义务。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责令办理海关手续通知书正本已于2007年7月12日在我关公告栏内张贴,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即视为送达。
特此公告。
(印章)
二○○七年七月十二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