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华人民共和国沈阳海关
公 告
沈关公告字[2007]006号
抚顺东旺食品有限公司 :
我关于2007年6月13日作出了沈关缉违字[2007]1号执行通知书,决定将扣留你单位的货物变价抵缴罚款。该行政处罚决定书正本已于2007年7月12日在我关公告栏内张贴,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即视为送达。
特此公告。
(印章)
二○○七年七月十二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