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阳海关座落于辽宁省省会沈阳,是直属于海关总署的正厅级海关,辖区覆盖了沈阳、抚顺、锦州、阜新、辽阳、铁岭、朝阳、葫芦岛等8个城市。 1840年鸦片战争后,中国被迫与外国列强签订了1000多个不平等的条约。根据1903年和1904年日本、美国强迫清政府签订的《通商行船续订条约》、《会谈东三省事宜正约》和《附约》,奉天府(沈阳)由中国政府自行开埠。1906年英籍税务司欧礼斐到沈阳料理开埠。1907年2月,奉天关开设,欧礼斐任首任税务司。 从1906年筹办奉天关起,到1932年,奉天关共有20位行政领导,分别来自英国、挪威、意大利、日本和法国。 1931年,日本发动了“9.18”事变,由于国民党政府的消极抵抗,致使东北全部沦陷。1932年9月,财政部发布了东三省海关移设关内办公布告,东北所有海关关闭,关税暂由国内别处海关征收。 1932年,伪满财政部宣布将“满洲国”版图内全部海关改制为伪满税关,奉天关同时改为奉天税关。 1945年8月,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。 1946年,国民党政府海关总税务司署批准成立沈阳关及长春、锦县支关。一九四七年一月,沈阳关正式成立。 1948年,东北解放在即,10月沈阳关税务司刘贻禄携档案、公物撤至天津关,沈阳关宣布关闭。 1948年11月2日,沈阳解放,沈阳关从此结束了长达40余年的屈辱历史,重获新生。在沈阳解放初期,沈阳地区的海关业务由东北税务总局税政处关税科负责办理。 1949年9月16日,东北海关管理局在沈阳正式成立,统一管理东北地区的海关机构和业务,同时具体承办沈阳地区的货运监管、征收关税、查缉走私等。 1953年2月27日,东北海关管理局奉令撤消,中华人民共和国沈阳关成立,由中央人民政府海关总署和外贸部东北特派办双重领导。经过了新中国成立后近30年的努力探索,伴随着改革开放的全面深入,沈阳海关的职能也日趋完善,将在促进地方外向型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加突出的作用。 1980年2月,国务院颁布《关于改革海关管理体制的决定》。同年,沈阳关正式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沈阳海关。其后,历经几次机构变迁,2002年升格为正厅级直属海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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